马*教授:在淋巴瘤的患者中存在大量HBV携带者和感染者,据文献报道,20%左右的恶性淋巴瘤患者是乙型肝炎携带者或者乙型肝炎患者,是肺癌患者的4~8倍,是正常人的4~6倍。在没有免疫化疗的单化疗时代,虽然存在肝脏损伤的恶性淋巴瘤患者,但是并不多见。然而,自从十多年前利妥昔单抗免疫化疗的兴起,我们发现随着免疫化疗的应用,出现了不少HBV被激活的相关病例。后来,在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也相继有了类似的报道。因此发现恶性淋巴瘤免疫化疗可诱发HBV的再激活,是中国专家对于该领域的一大贡献。除了美罗华免疫化疗可激活乙型肝炎病*以外,其他一些血液系统肿瘤常用的靶向药物、激素类药物和免疫抑制剂也会激活一些病*,引起严重并发症。
由此,从年起NCCN指南开始强调任何做免疫化疗的恶性淋巴瘤患者必须完成乙肝三对半和HBVDNA定量等检测。指南指出,HBVDNAcopies/mL的患者,必须接受抗病*治疗后才能够做免疫化疗,而且化疗期间需要持续抗病*治疗,直至停药后6~12个月。否则,肝坏死的发生几率非常高,一旦发生肝坏死,患者的预后通常非常差。此外,HBsAg阳性或者HBsAg阴性但抗-HBc抗体阳性的恶性淋巴瘤患者,也需要进行预防HBV的再激活,因为20%的患者HBV潜伏在肝细胞内,常规的血液检测的方式无法检测,一旦肝细胞中的HBV被激活,就会发生爆发性肝炎。
目前恶性淋巴瘤免疫化疗诱发HBV再激活的原理尚未清楚,推测可能由于恶性淋巴瘤是B细胞免疫抑制造成的细胞免疫异常,所以病*激活率高。总之,淋巴瘤患者中无论是乙型肝炎患者、HBV携带者,还是既往乙型肝炎患者,在做免疫化疗的时候必须进行抗病*的预防和用药期间的治疗。
马*教授:对于乙型肝炎患者和HBV携带者,在使用免疫化疗治疗恶性淋巴瘤之前,需要进行预防性的抗病*治疗。而预防性抗病*治疗开始的最佳时机,目前国际上并没有统一共识。根据临床经验,对于HBsAg阳性、HBVDNA载量不高的患者,一般在免疫化疗前两周进行预防治疗。对于HBVDNA高载量的大三阳患者,必须要求接受1~2周(最好2周)的强化抗病*治疗后才能进行免疫化疗。对于病情不允许等待2~4周的重症淋巴瘤患者,应同时进行抗病*和免疫化疗进行治疗。在抗病*药物的选择方面,一般使用第二代或第三代抗病*药物。
《肿瘤瞭望》:在中国专家共识中提到抗病*治疗应在淋巴瘤治疗结束后不少于一年,至少也要达到6个月以上。您认为哪些患者适合6个月时结束抗病*治疗?马*教授:由中国临床肿瘤学会、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发起并公布了《淋巴瘤免疫化疗HBV再激活预防和治疗中国专家共识》中提到,抗病*治疗在淋巴瘤治疗结束后不少于1年,至少也要达到6个月以上。但是实际上,预防性抗病*治疗结束的最佳时机目前也无统一定论。根据临床经验,一般对于HBVDNA载量较高的HBV携带者要求治疗半年以上。但是对于乙型肝炎伴有肝功损害、转氨酶的增高、高HBVDNA载量的患者,我们要求必须抗病*治疗一年以上。因为恶性淋巴瘤的治疗往往是连续性的,通常需要6~8个疗程治疗。有的患者需要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过程甚至长达12个月左右。对于这些患者来说,为了减少肝坏死并发症的发生,必须要坚持到12个月或者更长时间的治疗。
《肿瘤瞭望》:作为本届大会的共同主席兼执行主席,请您为本届血液学会年会进行一下总结?(来源:《肿瘤瞭望》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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