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病理分型、临床分期与放疗、化疗、手术治疗等的联合应用,疗效有显著提高。早期诊断、治疗可能获得痊愈。
1. 根据Kaplan等提出的治疗原则,可按五期治疗如下。
(1)I期分化好的颈部高位淋巴结、纵隔与腹股沟淋巴结病变,采用局部放射治疗。剂量为3~4周内给予30~40Gy,可使80%病儿的局部肿物得到控制,一般最大剂量为35Gy,仅个别病例需加大至40Gy。
(2)Ⅱ期纵隔与主动脉旁淋巴结亦采用放疗,剂量最好不超过30Gy,因心脏与脊柱对放疗的耐受性很差。
(3)其他类型或部位的I与Ⅱ期除局部放射治疗外加用化疗。
(4)Ⅲ期以化疗为主,加用放疗。
(5)Ⅳ期以化疗为主,并对巨大的瘤块加用放疗。
对于I期病变,亦可采用手术,术后再进行放射治疗。
在生长发育比较迅速的小儿时期,必须慎重地考虑治疗的副作用。由于放射治疗可以影响骨骼与软组织发育,甚至影响生长,因而在8岁以下的小儿,尽可能少用放疗,以手术与化疗代替。脾切除应推迟至5岁以后。
对于病理分化不佳的、危险部位的I、№期,或无条件做进一步分期的I、Ⅱ期和所有的Ⅲ期,应采用化疗与局部放疗交替进行的治疗方案,如开始用化疗两个疗程,然后用放射治疗,此后再用化疗4个疗程。
2.化学疗法儿童时期常用的有效方案如下。
(1)MOPP方案是小儿时期最常用的方案,采用氮芥、长春新碱、甲基苄肼和强的松四种药物联合治疗用药14天,休息14天为一个疗程,共用6个疗程。8岁以上小儿或年龄在8岁以下,其肿瘤发生部位不影响生长发育者,在两个疗程后,开始放射治疗,然后再进行化疗4个疗程。亦可用环磷酰胺300mg/m2静注代替氮芥,用氨甲蝶呤代替甲基节肼
(2)霍奇金病经过有效的治疗,已非不治之症。国外文献报道已有80%的I和Ⅱ期病人生存期超过5年。10年内不复发的,将近50%,目前ⅢA的缓解时间已赶上I、Ⅱ期,但Ⅳ期病人的5年缓解率仅20%。成人患者应用MOPP方案后多出现不孕症,对青春期前的儿童虽无足够的资料,但推测对正常发育可能有一定影响。